【體路專訊】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今日(16日)就「第74號審計報告」中有關港協暨奧委會的部分舉行第4次公開聆訊,港協暨奧委會確認沒有香港體育學院及業餘游泳總會通知,出戰50米蛙泳的王俊仁在亞運前3個月因小腿骨折做手術,直至民主黨議員林卓廷在上次聆訊提出才知悉,多名議員在聆訊上均表示不滿,有人質疑是因為泳手與總教練家人同屬同一泳會而照樣入選。
林卓廷在上次聆訊尾段揭發現已退役的港隊游泳代表王俊仁在雅加達亞運賽前3個多月斷腳,最終康復後出賽游出較個人最佳時間慢近3秒的成績。港協暨奧委會行政總監鄭國鴻今早證實,遴選委員會於亞運賽前沒有收到體院及泳總通知王俊仁受傷的情況,直至林卓廷揭發才得知:「總教練的信件有提及,運動員是在5月1日凌晨左邊小腿受傷,在東區醫院做手術並在5月6日出院。醫院醫生及體院醫生都表示他用12星期可以完全癒合,他亦一直在體院做康復治療,直至亞運出發前每一天都積極訓練。」
林卓廷質疑,總教練在明知運動員有嚴重受傷下仍決定繼續讓對方出賽,並與「考慮運動員於賽前六個月備賽計劃」的準則相違背,「你認為無問題?」王敏超回應指,不能就此回答「是或否」,但認同今次情況嚴重:「這個是總教練的責任去處理好,如果運動員有甚麼損傷是有責任通知我們,但事實上這個運動員是游到、完成到。」林卓廷對港協的回應表示震驚,帳委會主席石禮謙亦明言今次受傷是大手術,認為總會應該通知港協:「你們事前不知道這事,沒有把好關吧。」王敏超再表示:「唯有以後叫運動員遞交賽前6個月的醫療紀錄,唯有是這樣」,並指不認為王俊仁是因為與總教練太太同屬同一泳會而得到特別待遇。
自由黨邵家輝則對泳隊總教練陳劍虹解釋選拔王俊仁原因的信件抱極大意見:「這位教練在信件的尾段寫上『星期六看了立法會直播,對林議員的說法表示遺憾,我認為他可能被所謂專業人士誤導,我不介意接受諮詢,以免林議員於立法會神聖場合說外行話而被恥笑。』我們與對方無仇無怨,他這樣說我有很大意見。」石禮謙表示會在閉門會議上商討,是否對教練的說法「表示遺憾」。王敏超就指會制定指引,要求運動員及教練上報在選拔至出賽期間出現的重大事故。
另外,林卓廷亦繼續就郭家輝退選的問題質詢港協,斥責對方呈交上訴文件時隱去郭家輝喪兄後大受打擊,但2018年重拾水準的內容實屬誤導。鄭國鴻否認指控,並指是遺漏部分資料。他亦解釋被審計報告批評沒有開會的香港奧林匹克學院、奧運大樓管理委員會、公共關係及企業傳訊委員會,議程和職能重疊與其他部門重疊,未來會檢討架構。
文:麥景智